56个民族的禁忌和风俗 56个民族的做客之道(3)

  9、高山族

  高山族是台湾省境内少数民族的统称,包括十多个族群。“高山族”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中国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。高山族地区森林覆盖面积大,素有“森林宝库” 的美誉。高山族的节日很多。他们的传统节日大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。“丰年祭”又称“丰收节”、“丰收祭”、“收获节”等,相当于汉族的春节,是高山族最盛大的节日。高山族人口40万,主要分布在台湾省,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也有分散人口,以农业、渔猎业为主。特色文化——竿球,龙舟,编织。

  高山族的禁忌:

  禁忌是带有宗教意义的禁规。它是人们慑于大自然的威力而采取的避祸远害的消极手段。高山族有许多关于狩猎、农耕、祭祀及其他方面的禁忌,其目的在于:通过强制性的恪守这些禁规,避免不可觉察的危险,特别是死亡的发生,以维护生产、祭祀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伦理道德,不受影响和干扰。禁忌一旦被触犯,大家预感到可能蒙受某种祸害而惶惶不安,当即中止正在进行一切活动,采取祈祷、咒语、喷酒、祭献等祓禳方式,解除可能存在的危险;犯禁的人,轻则受罚,承担祓禳飨宴的一切费用,重则处死赎罪。

  在高山族多如牛毛的禁忌中,有些是共同的,各部落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。具有普遍意义的禁忌,属于视觉的,如禁忌遇见横死者及其葬地、遇见动物交尾等;属于触觉的,如禁忌接触神物、接触死者的器物等;属于行为的,如禁忌排气、打喷嚏、同族性交等。特殊禁忌,如:女人不能接触男人使用的猎具与武器,诸如弓、箭、枪、矛等,不得擅自进入男性会所和祭祀场地;男性不能接触女人使用的织布机和生麻,在狩猎、捕鱼及农忙期间,禁止与女性同房;成人在会所受训期间,禁止与女性接触;在捕鱼、出猎或祭祀期间,家里不能断火;祭祀期间不能吃鱼等。其中,祭祀中打喷嚏尤为忌讳,南部高山族认为喷嚏意味着灵魂出壳,有招诱恶灵的危险,是祸事临头的征兆。

  此外,生育方面的禁忌也很突出。主要有:禁忌生双胞胎,迷信双胎是野兽所在,预示着灾祸将至,必杀其一以为禳灾。布农人禁忌私生子,通常把私生子抛弃荒郊野外。阿美人生产禁忌男人与寡妇窥视,婴儿禁忌父亲怀抱,据说由于婴儿躯体软弱,会通过接触使其父传染软弱的病症,以致狩猎、出征时奔跑乏力,一无所获。这条奇特的禁忌具母系特权社会确保孩子抚养权操在母方手里的“措施”。

  10、纳西族

  纳西族原游牧在青海省黄河、湟水谷地的古羌人,辗转南迁至川西南、滇西北一带,并分化成不同的民族,其中就包括纳西族。“纳”有大或尊贵之意,“西”意为人。丽江纳西族的摩梭人信奉神灵,崇拜大自然,相信天地万物皆由神灵主宰。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的“转山节” 祭祀狮子山,就是人们敬拜自然实体的公共祭祀庆典。纳西族人口27万,分布于云南、四川和西藏,以山地农业、畜牧业为主。特色文化——东巴舞,腊染。

  纳西族禁忌:

  纳西族性格热情开放。有着知书识礼、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。在公共场所忌高声喧哗、说粗话,骑马到寨前必须下马,也不能把马拴在祭天堂的地方;不能登踏三脚架,不可跷二郎腿;进入纳西人家时不能打主人家的狗,不能主动进入老人、女人的卧室和女孩的“花楼”,不能询问“阿夏”的情况,也不能翻弄灶里的灰;祭天堂、祖先、战神时、忌外人观看。忌在门槛上坐和用刀斧在门槛上砍东西。有的地方还忌在家里唱山歌,吹口哨;吃饭时忌敲碗筷、翻菜、连续夹菜;禁止污染水源、砍伐水源林,和猎杀入家宅的小动物。不许杀耕牛、驮马和报晓的雄鸡;忌食狗肉。

  11、布朗族

  布朗族是古代濮人的后代。唐时称“朴子蛮”,元、明、清时称“蒲蛮”,由于居住的地区各异,昔日的布朗人有不同的自称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改称为布朗族。布朗族过去崇拜多神,普遍信仰小乘佛教,许多传统节日大都与宗教活动有关。其中最具特色的节祭日有:年节、祭寨神、洗牛脚等。山康节是布朗族最盛大的节日,每年傣历六月中旬举行,一般为3天。布依族人口8.2万,有自己的语言。

  特色文化——弹唱。

  布朗族的禁忌:

  旧时布朗族的种种禁忌,大部分现逐渐淡化,但在生产、生活中仍保留着若干传统禁忌的影响和习俗。主要有:

  (1)打扫寨子期间,不准人进出寨子。

  (2)过新年期间出门玩耍,不准在外住宿。

  (3)上山种地,住临时搭的地棚时间不能超出一个月,须在28天以内赶回村寨,否则要杀鸡祭祀家神。

  (4)神龛和家神柱是供奉祖先的地方,任何人都不得靠在旁边,否则认为得罪祖先,会给家庭带来不幸。

  (5)火塘上的铁三角架搁歪了,只能由家长扶正,晚辈不能扶正,以免家中不吉祥。

  (6)火塘是神圣的,禁止跨越。

  (7)家中有婴儿,忌带绿叶入屋内。

  (8)家中有孕妇,忌带猎物进家。

  (9)饮酒时,先滴一点在地上,表示敬祖先,然后再饮。

  (10)在家里不准许高声喧哗、吐痰、哼小曲儿、吹口哨、若有违者,视为没有教养,须向主人谢错。

  (11)不能乱摸僧侣和老人的头,认为这是不尊重对方。

  (12)老人的卧室不能擅自进入,免得老人休息不好,会生气。

  (13)登入布朗族人竹楼时要脱鞋,表示尊重主人。

  (14)父母亡日,家里人忌下地劳动生产。

  (15)凡是雷电触击过的树木不能使用。

  12、阿昌族

  阿昌族大部分聚居在云南,是中国云南境内最早的世居民族之一。因居住地的不同,还有“蒙撒”、“蒙撒禅”、“对撒”、“汉撒”等自称。解放后统称为阿昌族。会街,是阿昌族人民的传统集会,多在每年农历九月中旬举行。阿昌族信仰小乘佛教,会街原属宗教集会。主要宗教节日有进洼(关门)、出洼(开门)、烧白柴、泼水节等。除宗教节日外,还有许多本民族特有的传统节日。如:火把节、窝罗节、浇花节和春节。阿昌族人口2.7万,主要分布于云南,农业为主以善于打制长刀而闻名于世。

  阿昌族的禁忌:

  阿昌族禁忌较多,有的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,有的则留有古老传统的遗痕,也有的带有封建色彩。各地阿昌族禁忌有许多差异,或有不同的解释,列举一些如下:
(1)兄弟都结婚以后,互相不能进对方的卧室。

  (2)家堂的神龛除自家人,外人绝对不能触动。

  (3)不能让妇女住在楼上,男人在楼下。

  (4)妇女不能和自己辈份大的家人开玩笑。

  (5)男人不走晒妇女筒裙之处,否则会被别人认为不光彩,不吉利。

  (6)妇女不能跨坐在家堂屋的门坎上,认为这样会破财。

  (7)妇女生了小孩,未满七天,别家的男人不能进院子。

  (8)妇女不能从犁、耙、锄、刀、枪等物上面跨过,否则用刀时便会砍着脚,用耙时就耙不动田。

  (9)家里“运气”不好,要和尚念经,杀鸡一口,门上插一杆小红族,并在堂屋正中挂一个花圈,用一条草绳沿屋檐把院子围起来,以转“好运”。施行此法后,七天内不准外人进家,否则不吉利,要破财。

  由于历史上阿昌族观念受汉族影响较大,有强烈的男尊妇卑的封建思想,上述禁忌中充分说明这一点。